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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北门重建项目招标函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9


一、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北门重建项目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北门(珞喻路)。


2.建设目标:学校主大门的形象提升和文化气息塑造。


3.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约700万元。


三、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招标。


2.付款方式:施工图提交至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7.近五年(2019年4月1日到2024年4月1日)完成过3项设计合同金额9.9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设计项目。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最高限价9.9万元。


六、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一)投标报价函;(二)工期(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配备、业绩情况;(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各投标单位请准备纸版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U盘一份(单独密封),U盘内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 (文件类型为pdf格式),纸版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标书内容宜简洁清晰(不超过50页),应围绕拟委托项目的实施工作内容和计划制定。


七、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期:21天

质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八、评标办法

发包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业绩情况综合评议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 25 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205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027--67868526




                                                              基建处


                                                         2024年4月19 日


(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