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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临时施工供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16

 

1、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临时施工供电安装工程。

2、招标范围及内容:

为满足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项目总承包施工三相低压用电负荷的要求(预估为600kw),需从南湖综合楼负一层低压配电室敷出三相低压电力电缆(电缆规格型号为4 x 240铝合金电缆)供电;

1敷设路径及相关敷设通道建设:

从南湖综合楼负一层低压配电室指定低压柜下端起,进入电缆沟槽,沿电缆桥架至配电室外,经过停车场及雄楚大道大方地下通道,再沿通道北侧竖井爬升至井口,从竖井口处地面挖掘沟槽至项目总承包方指定的一级总配电箱()

2)满足上述敷设路径长度,路径总长度约400米,铝合金电缆三根,电缆总长度约1200米;满足上述要求的电缆的采购、敷设、电缆头的制作,另外,配电房加装一个1600A低压柜(不含主材)

3)电缆线路检查调试并确保送受电安全成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接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9.9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报价:本工程结算方式为根据最新省市相关定额计价据实结算,因无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填报结算下浮比例,工程结算下浮比例不得低于4%,否则为废标,结算最高限价29.9万元。

5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省市最新定额计价X(1-投标下浮比例)进行结算;如果审定结算金额超过29.9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仍按29.9万元结算,主材按当期信息价,如无信息价则按市场价。

(2)付款方式:本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付至工程审定结算总价的97%;余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发给承包人。

6工期及质量要求: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28日。

质量目标:合格

质保期:3

7、评标办法:

发包人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报价(下浮比例)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人。

8、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

3)确保按时供电。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12261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13307113977(吴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