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
询价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询价人:基建处 联系电话: 邮 箱: 主 题: |
报价单位: 报价人: 报价日期: 电 话: 邮 箱: |
询价单 |
编号:【20210426】 |
请对以下内容提供您最低的报价 |
项目概况 |
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四至十层室内走道铝合金窗及一层耳房不锈钢玻璃门制作安装工程,总面积414m⟡,其中窗面积390m⟡,门面积24m2,预算28万元以内,现询价确定铝合金窗及不锈钢门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单位。 |
具体要求 |
1.询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询价响应人既要填报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及其它一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不可预见费用如拆除、修补、卫生等),也要填报暂估总价,暂估总价=窗户综合包干单价×面积390m⟡+玻璃门综合包干单价×24 m⟡,结算时工程量据实调整。 6.具体施工图详见附件(一),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工期30个日历天; |
售后服务 |
该工程项目质保期二年,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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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11:00前将询价响应函随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密封后交给基建处吴老师,电话13307113977,逾期报价视为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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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人办法:实质性满足询价单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询价人: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