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雅楼(文科教学科研综合楼二期)项目
用地区域房屋可靠性检测鉴定的招标公告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和2018年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的精神,拟启动博雅楼(文科教学科研综合楼二期)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对该项目用地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可靠性检测鉴定。
一、项目概况:
博雅楼(文科教学科研综合楼二期)项目用地区域房屋有五栋建筑,其中三栋教工宿舍、一栋青年教工宿舍、一栋老年活动中心建筑;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要求对这些房屋进行结构检测及可靠性鉴定。
二、技术指标和服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技术咨询成果应严格按国家现行检测鉴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检测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以及学校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审批的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主体结构检测和鉴定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协会颁发的武汉市鉴定单位执业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5、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合同或中通知书),三年内至少承担过3个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结构检测或可靠性鉴定项目;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华师基建处202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其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师基建处202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报价要求:
参照《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参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的收费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各家单位自行报房屋可靠性及抗震性检测鉴定报告表编制的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及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所有费用)。但总鉴定检测费用不超过9.5万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宋凯 联系电话: 027-678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