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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4-01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2016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四、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2016年部分节假日调课安排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寒暑假期间师生休假安排另行通知。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值班,并在假前将值班安排书面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29室)。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046,保卫处值班电话:8110。

华中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24日